2021年5月22日至23日上午,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律师学院成功举办“股东出资及股权转让法律实务培训班”。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毕文胜、公司法专委会主任张秀华、副主任唐青林、原森泰、齐彦伟、秘书长苗宇、副秘书长公丕国、兰如天,以及近200位律师参加了本次培训。
2021年5月22日下午,北京律协公司法专委会副主任、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唐青林律师应邀在“股东出资及股权转让法律实务培训班”上作《从股权转让诉讼角度看公司并购法律风险防范》专题培训。
图注:唐青林律师应邀在北京律师学院“股东出资及股权转让法律实务培训班”作专题培训
股权转让纠纷,公司法案由中最频发案由、数量高居公司法案件榜首。唐青林律师认为,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有关股权转让诉讼案件的胜败得失、从中总结经验教训,对承办公司并购、股权转让的非诉讼业务,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1)根据频发案例,提示和指引委托人,避免发生类似的法律风险、陷入相同的法律陷阱;(2)在掌握某类纠纷裁判观点的基础上(例如,承办律师知悉裁判规则是“虽然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是股权转让合同不至于无效”),股权转让合同谈判时,在知道最坏的司法审判结果的情况下“知进退”、尽量促成交易。
图注:培训现场照片
在该次培训中,唐律师结合自身近年来办理大量股权转让业务的丰富经验,根据实践中频发的股权转让法律诉讼的裁判规则,有针对性地讲解了股权转让业务中的风险点和注意事项。
唐律师的专题讲座一共有五个部分: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限制的问题、瑕疵股权转让的问题、国有股权转让的问题以及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第一部分
“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唐律师分别讲解了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以公司财产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未经配偶同意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应审批而未审批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伪造签名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无权处分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还讲解了股权转让中阴阳合同的效力问题、股权让与担保中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的区分,以及对赌协议的效力和履行等问题。
第二部分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限制的问题”,唐律师逐一讲解了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的效力、公司章程强制股权转让的效力(例如人走股转规定)、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的效力、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须经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条款的效力等问题。
第三部分
“瑕疵股权转让的问题”,唐律师分别围绕“因受欺诈或胁迫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出资期限未届满即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隐名股东如何转让股权、名义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未经质权人同意转让已设立质权的股权的效力”等问题进行深度讲解。
第四部分
“国有股权转让的问题”,唐律师重点讲解了三个问题:国有股权转让不能获得审批的风险、未经评估的国有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以及未进场交易的国有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
第五部分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唐律师围绕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重点讲解了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继承股东资格时其他股东有无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的股权转让问题,以及股权转让方的反悔权等问题。
唐青林律师三个小时的讲座层次清晰、内容丰富,涉及《民法典》《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九民纪要》等。就每一个法律问题,唐律师选取最贴近的最高院经典案例,辅之以可视化的法律关系图,用最精简的语言讲述关于股权转让纠纷的复杂案情和裁判要旨,贴近实务、干货满满。
讲座最后,唐青林律师以股权转让业务的频发风险为切入点,针对性地进行实务经验总结,提出了非常有益的操作建议。本次讲座内容受到了现场热烈的好评,对于公司法领域的诉讼律师和非诉讼律师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唐青林律师简介
唐青林律师,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从事法律相关工作20年。唐青林律师担任最高人民法院诉讼咨询监督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国际法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朝阳区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唐青林律师是学者型律师,曾经在《法学研究》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发表论文;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和中国法制出版社等出版了十余本法律实务著作。
在商业秘密法律领域,唐青林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商业秘密民事案件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案件,成功在最高法院办理多起商业秘密案件。唐青林律师为众多大中型企业设计商业秘密保密体系,为所服务的企业构建固若金汤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在办案之余,唐青林律师在中国法制出版社主编出版了《商业秘密保护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2011年出版)、《商业秘密百案评析与企业保密体系建设指南》(2014年出版)两本著作。
唐青林律师是美国国务院国际访问者项目访问专家(知识产权方向)。唐青林律师曾作为商业秘密领域法律专家,受美国国务院邀请,参加了美国国务院于2019年主办的美国国务院国际访问者领导项目(InternationalVisitors Leadership Program,简称IVLP)(知识产权方向)。在访问期间通过专业会议的方式,访问了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联邦调查局(FBI)、美国司法部、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美国专利商标局、美国版权局、美国国务院经济和商业事务局知识产权执法办公室(IPE)、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美国纽约南部地区法院、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商标协会、美国作曲家作家和出版商协会、麻省理工学院技术许可办公室(MIT)、内华达州司法部长办公室(内华达州网络犯罪特别工作组)、美国电影协会、洛杉矶县治安官部门假冒和盗版执法小组、洛杉矶市检察官办公室等40多个专业机构,与美国知识产权专家和政府官员在知识产权领域众多问题进行了面对面的深入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