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云亭资讯|琚敬律师就汽车销售经理职务代理相关问题接受北京广播电视台采访

发布时间:2024-12-06

来源:

近日,北京云亭律师事务合伙人琚敬律师就“4s店销售经理的承诺能否代表公司?”“对合同条款内容有争议怎么解释?”相关问题接受北京广播电视台《生活这一刻》栏目采访。

图片

李先生为享受优惠在北京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4S公司”)通过贷款购买了一辆汽车。双方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约定旧车置换补贴为15000元,并且在合同“其他约定”部分写明:“金融返还乙方(李先生)11500元,客户三个月后提前还款,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承担(实际产生利息/违约金)”。销售经理承诺,李先生享有三笔优惠,其中旧车置换补贴和金融返还两项优惠将在一周内办理完毕。然而,销售经理以各种理由拖延,迟迟未能兑现承诺,后销售经理离职。4S公司却表示不认可销售经理的承诺,认为是个人行为。
在记者介入调解后,4S公司负责人同意支付15000元的旧车置换补贴,但认为对于11500元的金融补贴包括了提前还贷款的利息和违约金,4S公司只需返还李先生其中一项优惠即可。双方对合同条款产生了争议。
针对此情况,琚敬律师在接受采访表示,销售经理作为4S公司的工作人员,其行为属于履行职务行为,而非个人行为,销售经理属于在销售车辆的范围内作出的承诺,代表的是公司的行为,此种情形下,销售经理的承诺行为属于有权代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应由4S公司承担,即4S公司应按照销售经理与李先生的约定,支付给李先生相应的优惠款项。
针对合同条款的争议,琚敬律师进一步指出,在解释合同条款时,应当以词句的通常含义为基础,结合相关条款、合同的性质和目的、参考缔约背景等因素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在合同“其他约定”中,“金融返还乙方11500元”后使用的是逗号,这通常意味着两者是并列关系。如果4S公司认为11500元包含后面的利息和违约金,那么合同中不应使用逗号,而应使用括号并明确指出该款项包括了提前还款的违约金和利息,此外,结合销售经理与李先生微信聊天记录,也可以判断双方约定的是两笔款项。因此,4S公司的解释并不合理,李先生有权要求4S公司履行合同中的所有承诺。

琚敬  律师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手机:15101124776

微信:jujinglvshi

座机:010-59449968

邮箱:jujing@yuntinglaw.com

图片

琚敬律师,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所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专委会主任;朝阳区律协婚姻家庭业务研究会委员;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

琚敬律师擅长疑难复杂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婚姻家事及家族财富传承、公司及房地产等业务,至今已代理过上千起民商事案件,同时为多家银行、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

琚敬律师凭借过硬的专业素质和扎实、细致、耐心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的认可和好评。琚敬律师曾荣获北京市石景山区“”优秀律师” “优秀公益律师”称号,并长期担任北京广播电视台《生活这一刻》栏目、北京新闻广播《警法在线》栏目特邀嘉宾,担任央视社会与法《律师说》栏目嘉宾,参与编写了《高净值人群婚姻家事法律实务》、《建设工程纠纷裁判规则与类案集成》、《公司法25个案由裁判综述及办案指南》(第二版)三本著作。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