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案件胜诉指南
商业战争就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
重大商业秘密泄密可能危及公司生存!
技术秘密、客户名单,商业秘密被泄露损失惨重!
离职员工被控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办?
编者按:商业秘密案件频发,为解各方当事人面临商业秘密案件的困惑,本站商业秘密法律专家律师根据几百起真实商业秘密案件和我国商业秘密法律法规条款,编辑整理了《商业秘密纠纷诉讼指南》和《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罪辩护指南》,欢迎下载交流。
汇集10年实战经验,茅塞顿开、商业秘密法律问题全然解决!
商业秘密泄密之痛 |
被控侵犯商业秘密之痛 |
技术高管离职带走技术秘密 |
跳槽被控侵犯商业秘密 |
客户名单商业秘密泄露 |
被控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辩护 |
公司没采取保密措施 |
我自己设计的图纸离职后不能使用? |
如何设计保密制度体系 |
高薪招聘人才被起诉侵犯商业秘密? |
能否禁止掌握公司机密的员工到竞争对手就职 |
不服商业秘密司法鉴定? |
商业秘密案件原告完美胜诉五大要点 |
商业秘密案件被告成功抗辩五大要点 |
精准锁定商业秘密点 |
商业秘密点不具体 |
证明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 |
没有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 |
证明涉案信息是非公知信息 |
涉案信息系公知信息 |
确保鉴定意见不被推翻 |
司法鉴定意见有“硬伤”不能采信 |
预估损失金额确定诉讼请求 |
原告诉求赔偿金额无法律依据或金额虚高 |
商业秘密纠纷如何完美胜诉
专业律师亲传胜诉秘籍
01 |
挖掘全部证据和细节,细节决定成败。细节决定成败在商业秘密案件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
02 |
确定诉讼策略, 不同诉讼主体的诉讼策略如下: (1)原告策略:归纳商业秘密点切忌贪多求全;保密措施归纳整理到位;确保司法鉴定无内伤、避免成为沙滩堡垒一攻就破。 (2)被告策略:仔细审查司法鉴定、字里行间寻找漏洞攻破堡垒;否定商业秘密点成立;损失金额鉴定有无瑕疵; (3)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告抗辩重点:司法鉴定意见有内伤或硬伤;未采取保密措施或保密措施未针对涉案信息;造成损失的金额不足50万元不构成犯罪。 |
03 |
选定一个精通商业秘密的律师。法庭上面针锋相对、寸土必争。俗话说“庭上十分钟、庭下十年功”,公司应选聘在商业秘密领域已做“十年功”律师。 |
04 |
律师协助敲定证据方案,雾里看花绝对不行,面对几百页、几千页的证据,必须“火眼金睛”。 |
05 |
撰写起诉书、答辩状。确保分散在十数个法律法规中的商业秘密条款被全面正确援引。 |
完全有能力为您争取胜诉的商业秘密专业团队 他们每年办理大量商业秘密案件、身经百战、经验丰富 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了两本商业秘密法律著作,理论功底深厚 知识产权报、人民网等全国性媒体就商业秘密问题采访报道他们 他们团队全部拥有中国人民大学等著名高校法学博士、硕士学位 |
唐青林律师
商业秘密法律专家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唐青林,商业秘密法律专家,北京执业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唐青林律师从事法律工作18年,经验非常丰富。曾在最高人民法院代理商业秘密案件并成功取得胜诉,论文曾发表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
在中国法制出版社主编出版《商业秘密法律精解与百案评析》(2011年)、《商业秘密百案评析与企业保密体系建设指南》(2014年)等著作。
唐青林律师曾经数十次受邀在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等大型企业讲授《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实务》专题讲座。
唐青林律师关于商业秘密的观点多次被《人民网》、《知识产权报》《科技日报》《企业观察报》等媒体采访报道。
北京商业秘密专业律师团队主要成员简介 |
赵启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 他在商业秘密领域参加办理了大量的民事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同时参加多个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体系设计,尤其是科技类企业的商业秘密反泄密途径的研究颇深,在商业秘密法律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赵启锋律师执业领域:商业秘密法律、公司法(公司控制权)、股权激励。 |
林君 民商法专业硕士 |
她在商业秘密领域参加办理了大量的民事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同时参加多个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体系设计,尤其是计算机软件类企业的商业秘密保密和反泄密途径的研究颇深,在商业秘密法律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她参加编写了《商业秘密法律精解与百案评析》(2011年),是该书的副主编。执业领域:商业秘密法律、公司法(公司控制权)。 |
张德荣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 他在商业秘密领域参加办理了大量的民事诉讼案件,同时参加多个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体系设计,在商业秘密法律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执业领域:商业秘密法律、公司法(公司控制权)。 李斌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 他在商业秘密领域参加办理了大量的民事诉讼案件,同时参加多个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体系设计,在商业秘密法律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执业领域:商业秘密法律、公司法(公司控制权)。 |
我们擅长办理一切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案件 我们擅长为公司建设企业商业秘密保密体系 唐青林律师出版的商业秘密专业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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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青林律师的著作《商业秘密保护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 |
唐青林律师的著作《商业秘密百案评析与企业保密体系建设指南》 |
商业秘密典型成功案例 |
被告一二审均完败 唐青林在最高法院力挽狂澜喜获翻案
四川某公司与重庆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由其他律师代理,先后在重庆第五中院和重庆高院败诉。该案件对公司非常重要,因为一旦败诉就将失去整个生产线。危急时刻,四川某公司进京聘请唐青林律师代理在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经挖掘案件证据细节并检索发现最高法院该类型案件对我方有利。再审阶段据理力争,我方观点最终获得最高人民法院认可,并裁定该案重庆高院判决确有错误,该案成功获最高法院裁定提审,被告喜获“翻案”。 |
原告败诉后赴京聘请唐青林律师 《司法鉴定申请》修改百字获胜诉
山东某公司与北京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原代理律师缺乏经验,申请司法鉴定书总结秘密点失误。工信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六个秘密点均不属于技术信息、原告败诉。原告慕名赴京聘请唐青林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研究,在原鉴定申请基础上修改不到百字,根据重新鉴定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法院认定构成商业秘密,彻底胜诉。商业秘密案件非常专业,法律文件错一字,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
被控侵犯商业秘密 唐青林律师攻破司法鉴定获免责
湖南某公司软件工程师跳槽后到广东一家公司就职。湖南公司起诉指控聘广东该公司侵犯商业秘密(计算机软件源代码),同时起诉了该跳槽软件工程师作为共同被告。唐青林受聘担任被告代理人后,把工作重点放在研究《司法鉴定意见》。经认真分析研究,认为该司法鉴定意见存在三大实质性瑕疵,尤其是鉴定的素材光盘的形成时间存疑。后重新鉴定的结论无法证明被告计算机源代码和湖南某公司的源代码实质性相同,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
高管离职自立门户被判三年 唐青林律师协助公司追责喜获成功
北京某软件公司两名高管,多年来受公司领导重视,逐年加薪提职,已经是公司副总,分别负责公司销售和研发。但高薪仍然禁不住市场巨大利润的诱惑,相约先后离职,带走原公司商业秘密,在广州自立门户设立公司经营与原公司相同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唐青林律师协助公司组织相关证据、协调司法鉴定,经过接近二年的努力,最终侵犯商业秘密的高管分别被判刑三年、二年六个月。公司喜获胜利果实,同时保住了商业秘密和原有的市场份额。 |
高管离职自立门户被控侵犯商业秘密罪 唐青林律师辩护后获理想结果
王某在大连某公司工作,离职后自立门户,被指控非法使用原工作单位技术信息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鉴定认定非法获利1510万元。唐青林律师仔细研究近千页的《司法鉴定意见》后发现重要问题:即便构成侵犯商业秘密,也不是整套设备都侵犯商业秘密,依法应合理划分并予以扣除,而且司法鉴定意见中整理归纳的秘密点过于笼统。辩护后王某获轻判(按照《刑法》规定,造成250万元以上应判三年以上,本案最后仅判一年九个月)。 |
工程师离职另就业被控侵犯商业秘密罪 唐青林律师辩护后喜获理想结果
周某从北京某公司离职后到哈尔滨某公司就职,被指控侵犯商业秘密罪。唐青林律师仔细研究55册共几千页案卷后,认为《司法鉴定意见》所确认的部分商业秘密点并不构成商业秘密、其中两项秘密点的技术方案已经在2007年因案外人申请专利而公开、依法不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本案确定损失金额的《价格鉴定结论书》存在鉴定数据采集方法不科学、鉴定人员漏签名等问题。据此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被告被取保候审,后被轻判缓刑。 |
在商业秘密法律服务领域部分业绩 |
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等大型企业举办《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法律讲座》 |
为百家以上大型企业制定《商业秘密保密体系》 |
天津XX工程技术公司与中冶XX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
北京赞X公司保护商业秘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 |
绵阳启XX磷化工公司与重庆川X化工公司侵犯商业秘密再审案; |
四川兆X公司与山东晶X(集团)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
北京XX机电研究所与北京惠X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
大连XX信达公司与大连X峰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
周某鑫与北京X兴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
华北某特种纤维技术开发公司商业秘密专项法律服务; |
伊XX富制药公司诉边某等人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 |
北京仁合XX科贸有限公司商业秘密专项法律服务; |
山东沃X公司与北京蒙华XX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
印X(北京)软件公司诉员工侵犯商业秘密案; |
高某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型公司谍战); |
左某国侵犯商业秘密罪案刑事辩护; |
王某晖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辩护; |
珠海矽X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
北京京X公司与英X达公司诉宋X团侵犯商业秘密案; |
徐X侵犯商业秘密罪; |
北京世XX晶能源科技公司商业秘密专项服务。 |
唐青林商业秘密律师团队:媒体报道 |
《法制日报·周末》报道《出境自由行江湖的“游侠”保卫战》(2016年3月1日)
该报道主要报道了某行业巨头通过不正当手段窃取同行采取了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数据库信息)。对此,唐青林认为,对于行业从业者而言,应该自己积累经营信息和经营资源,不管是争取什么类型的经营信息和资源,都不能采取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唐青林建议,应该注意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必要时聘请专业商业秘密律师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针对性地制定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体系。
《人民网》报道《21世纪中国企业犯的最多的错误是“泄密”》(2014年04月24日)
在该报道中,唐青林律师指出,有些企业不择手段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建议公司聘请专业律师根据企业情况量身定做《保密协议》,而不是在网上随便下载所谓的范本,比如一个计算机软件为主的企业和一个精细化工行业的企业在保密措施方面是完全不同的。
《人民网》报道《21世纪中国企业犯的最多的错误是“泄密”》(2014年04月24日)
在该报道中,唐青林律师指出,有些企业不择手段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建议公司聘请专业律师根据企业情况量身定做《保密协议》,而不是在网上随便下载所谓的范本,比如一个计算机软件为主的企业和一个精细化工行业的企业在保密措施方面是完全不同的。
《企业观察报》报道《泄密:企业不可承受之重》(2013年11月11日)
在该报道中,唐青林律师认为,企业应加强保密体系建设。技术性很强的企业要让工程师学一些法律知识,知道泄露技术秘密信息要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企业观察报》报道《企业如何关上“间谍” 这扇窗》(2013年11月11日)
在报道中,唐青林律师提出企业及员工应具备商业秘密保护意识,躲过无处不在的竞争对手的耳目,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知识产权报》报道《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若干问题》(2009年5月13日)在该文章中,唐青林律师提出,企业笼统地以为自己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全部是商业秘密,实际上司法机关会因为该类信息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法定条件而驳回。
《科技日报》报道《跳槽走人,技术秘密如何留下》(2009年4月26日)
在该报道中,唐青林律师讨论商业秘密案件中存在重复鉴定、多份司法鉴定意见冲突的现象。此外建议企业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要做好预防性工作:划定商业秘密的范围,建立保密制度、与可能接触较高级别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科技日报》报道《不能以“侵犯知识产权”为借口打击竞争对手》(2009年4月26日)
在该报道中,唐青林律师建议:鉴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非常复杂,应将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刑事案件审理权上收至省会城市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重大商业秘密泄密可能危及公司生存,公司应建立反泄密机制! 欢迎聘请我们商业秘密专家律师为您公司建立《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参考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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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秘密确定、审计体系 1.《商业秘密定密、密级变更及解密管理办法》 2.《涉密岗位、人员确定办法》 3. 《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办法》 4. 《企业涉密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5. 《会议保密规定》 6. 《保密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7. 《企业领导保密工作责任制》 (二)商业秘密保护业务运行体系 8.《保密审查、审批管理办法》 9.《重大项目相关人员保密承诺书》 (三)商业秘密保护员工管理体系 10. 《企业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守则》 11.《入职谈话笔录》 12.《保密协议》 |
13.《保密承诺书》 14.《竞业禁止协议》 15.《离职管理程序及标准》 16.《离职人员谈话笔录》 17.《离职人员承诺书》 18.《员工商业秘密培训制度》 19.《保密奖惩管理办法》 (四)商业秘密保护载体管理体系 20.《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21.《传真机和通讯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22.《涉密计算机管理办法》 23.《网络安全保密制度》 (五)商业秘密保护对外合作管理 24.《保密协议》(对外合作) 25《涉外保密管理办法》 (六)商业秘密保护其他管理制度 26.《废品、办公、工业垃圾等处理制度》 27.《门卫保安、电子报警制度》 28.《参观访问团接待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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