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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亭研究

STUDY

《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实战指南》

发布时间:2024-11-15

近日,云亭法律实务书系再添力作,由云亭律师事务所位艳玲、魏德、张剑豪、翟翠娜、王超、姜军、曹弘扬、付合军、梁勇、赵泽菊、李桂英、杨雪晴编著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实战指南》已由中国法治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图书目录 

第一章 管辖

第一节  特殊地域管辖: 被告住所地、 侵权行为地 1
001 法院如何审查被告住所地能否作为管辖连接点? 1

002 如何认定侵权行为地中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及设备所在地? 5

第二节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在司法实践中的争议 8

003 原告住所地法院是否有权管辖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 8

第三节  复合案由管辖的确定 13
004 信息网络传播侵权行为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 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13
第二章 主体的适格性审查
第一节  原告主体适格性审查 18
005 如何依据署名判断口述作品的著作权人? 18
006 如何依据署名判断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 21
007 如何依据署名判断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 25
008 如何依据署名判断曲艺作品的著作权人? 29
009 如何依据署名判断舞蹈作品的著作权人? 32
010 如何依据署名判断杂技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人? 35
011 如何依据署名判断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39
012 如何依据署名判断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 44
013 如何依据署名判断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 48
014 如何依据署名判断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 52
015 水印、 网名或笔名等是否属于著作权归属意义上的署名? 57
016 继受取得著作财产权的共有人对权利行使方式作出了约定, 部分继承人违反约定提起诉讼, 法院是否支持? 61
017 谁有权对侵害职务作品著作权的行为提起诉讼? 66
018 著作权许可使用场景下谁有权提起诉讼? 70
019 为何获得诉权授权仍无资格作原告? 75
020 作品授权给集体管理组织后, 作者还能起诉吗? 80
021 可分割作品多个权利人如何行使权利? 85

022 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多个作者如何行使权利? 89

第二节  被告主体适格性审查 93
023 谁应该为手机 APP 的侵权行为买单? 93
024 IPTV 平台传输节目内容侵权, 提供 IPTV 业务技术的电信企业是否是适格被告, 是否承担侵权责任? 98
025 外包方设计的智能酒店系统中播放的影片侵权, 酒店方是否是适格被告? 是否免责? 101
026 未实际参与网站运营管理的网站经营者, 是否要对网站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05
027 数字作品交易平台的经营者除了要承担一般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的义务外, 还应当承担何种义务? 108
028 网络平台如何 “自证清白” 避免被认定为内容的直接提供者? 111
第三章 客体的确定
第一节  客体的概念 117

029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的客体有什么? 117

第二节  客体的种类 121
030 是否构成作品———什么是作品的独创性? 121
031 作品何时产生著作权? 如何认定 “创作完成”? 125
032 什么是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字作品? 128
033 所有的口头表达都是口述作品吗? 132
034 摄影作品是否等同于照片或图片? 136
035 计算机软件运行过程中生成的数据文件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140
036 建筑物有著作权吗? 什么样的建筑物可以受著作权法保护? 143
037 什么是法人作品? 法人意志如何体现? 147
038 使用人工智能软件生成的创作是否构成作品? 151
039 表演能获得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吗? 157
040 机械朗读小说形成的有声书是否属于录音录像制品? 录音录像制品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吗? 161
第四章 固定诉讼请求
第一节    诉讼请求: 明确、 全面、 具有可执行性 165
041 诉讼请求在何种情况下不具有可执行性? 165
第五章 侵权行为的审查与判定
第一节  原告的主张及举证 169
042 如何判断涉案行为是否构成直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 169
043 链接服务提供者定向链接至明显未获授权的网站时, 侵权判定规则是什么? 174
044 用户通过网盘分享侵权链接, 技术提供者是否构成侵权? 181
045 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 “明知” 和 “应知” 的司法判定规则 186
046 避开或破坏技术措施盗链是否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 191
047 当小程序中的内容侵权时, 小程序服务提供者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 195
048 缺少清洁性检查、 公证书存在笔误等瑕疵的公证是否可以采信? 200
049 如何确定时间戳等第三方存证机构形成取证数据的司法效力? 204

050 如何确定区块链存证效力? 209

第二节  被告的抗辩及举证 213
051 在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中, 仅凭初步权属证据是否能够确认原告主体适格? 213
052 思想可否成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客体? 218
053 权利人对其录音录像制品是否可以主张 “信息网络传播权” 保护? 225
054 时事新闻能否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客体? 229
055 作品的保护期限如何起算、 何时截止? 233
056 如何通过 “来源于在先其他作品” 进行抗辩? 238
057 作品巧合雷同, 如何判断是独立创作还是抄袭? 243
058 合法来源能否成为侵害信息网络传播纠纷的有效抗辩? 247
059 如何进行 “合法授权” 抗辩? 251
060 “为报道新闻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 是否构成合理使用? 256
061 提供无障碍 “视听作品” 是否构成合理使用? 259
062 如何判断 “引用行为” 是否构成合理使用? 263
063 “转载政治、 经济、 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是否构成合理使用? 266
064 互联网上传播他人作品是否存在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的合理使用抗辩空间? 269
065 如何认定 “必要场景” 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274
066 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否以仅提供网络存储空间服务为由免责? 278
067 平台内经营者销售侵权商品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能否以仅提供网络服务为由免责? 282

068 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否以仅提供链接服务为由免责? 286

第三节  侵权的判断标准 289
069 如何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存在独立提供侵权作品的行为? 289
070 如何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存在共同提供侵权作品的行为? 293
071 如何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被诉侵权作品存在 “明知” 或 “应知”? 297
第六章 侵权责任
第一节  停止侵权、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302

072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责任承担形式是否适用于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 302

第二节  赔偿损失 306
073 如何适用 “权利人损失” 计算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 306
074 如何适用 “侵权人获利” 计算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 309
075 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中, 如何以权利使用费作为计算方法确定赔偿数额? 311
076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中, 法定赔偿能否突破上限? 315
077 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损害赔偿适用法定赔偿的考量因素有哪些? 319
078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考虑因素有哪些? 325
附录: 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所涉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330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345
国务院关于修改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的决定 35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附基层法院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标准) 35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5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35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36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的意见 36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 368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 370

内容简介

为了让读者更加贴近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法律保护的最前沿, 本书收集了近百个我国真实的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判例, 并对之一一进行点评和分析。本书旨在通过梳理和分析已生效的典型司法判例, 提炼出针对互联网企业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的裁判规则。为互联网企业、法律从业者以及广大公众提供一个清晰、实用的法律指引, 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对信息网络传播权领域的法律问题。

主编简介

位艳玲,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与竞争业务部主任、第三届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著作权专委会委员、北京工业大学文法学部校外导师。

曾任某中央级新闻网站法务经理、某法律科技公司知识产权事业部总经理;具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案件处理经验,善于为客户打造有影响力的标杆典型案例,形成类案指导。对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问题有长期而深入的跟踪和研究,在相关领域发表了诸多有理论深度和实务价值的专业文章。

代理的多起起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入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例”;代理的起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入选“北京互联网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魏德,北京工业大学法律系教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高级顾问,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与竞争业务部副主任;专利代理师;国家公派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博士,德国慕尼黑马克斯普朗克创新与竞争研究所访问学者;曾实习和就职于北京市某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某基层人民检察院和腾讯研究院。

张剑豪,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文化与传媒业务研究会委员、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与竞争业务部副主任。

张剑豪律师熟悉知识产权、文化传媒与娱乐法等相关业务,在北京仲裁委员会编著出版的《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中,连续两年负责《中国影视娱乐行业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22)》《中国影视娱乐行业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23)》部分的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