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少写这几个字,保证人免去近千万保证责任
作者/ 金明轩 孙书言 糜书成 陈典(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
阅读提示:为了保障债权人的资金安全,通常会要求保证人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则可以向保证人追偿,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如果保证合同对保证范围做了约定但又写得不全面,将可能导致债权人无法向保证人主张相关的债权。
裁判要旨 ·
若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保证责任范围,但其中未包含主债务的违约金,则保证人无需对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承担保证责任。
案情介绍 ·
核心法律问题 ·
若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保证责任范围,但其中未明确包含主债务的违约金,那么保证人是否应对主债务违约金承担保证责任。
裁判意见 ·
围绕上述法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意见如下:
赵某于2014年12月9日向共合公司出具了《担保书》,表示愿意为酉宜公司和普大公司退还合同款及利息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酉宜公司和普大公司未按照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故赵某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上述担保书中,赵某并没有对普大公司支付违约金提供保证担保的意思表示,故赵某不应对普大公司向共合公司支付违约金90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共合公司上诉请求赵某支付违约金900万元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本案心得 ·
无论是95年《担保法》还是现行《民法典》都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应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也就是说,原则上,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应包括所有前述款项,但如果当事人对保证范围另有约定的,则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
本案中,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保证范围是“1亿元合同款及利息”,但没有提及违约金,属于当事人对保证范围的另行约定,应予尊重。故在本案中,保证人无需对主债务的违约金承担保证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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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轩 律师/高级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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