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易打不易守”,公司的管控治理要比创立公司更加困难。公司由于股权分配、战略分歧,甚至是价值观不匹配等原因,引发的利益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就会发展为控制权的争夺,引发的后果不容小觑。
何为公司的“控制权”呢?公司公司控制权主要包括控制公司的所有权及经营管理权、控制公司股东及股东会、董事会的表决权、控制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任免权、控制公司公章、证照、财务账册、办公场所等。如去年的“当当网事件”,就是印章之争。
在实务中,因公司控制权争夺引发的纠纷非常常见,如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出资纠纷、股东权利限制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股东诉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赔偿纠纷等等。
如何避免公司出现控制权争夺的问题?
在公司控制权争夺中如应对?
如何识别套路陷阱,防范风险?
在公司控制权博弈中,不论是律师或法务,还是股东、创业者、董监高,都应该对控制权相关的法律实务加以学习和了解。
《公司控制权争夺保卫战》,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实际发生的案例分析为主,将公司控制权争夺战套路、招数、手段进行总结,并对实践中经常遇到的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给出最直接的解决方案,帮助大家熟知公司管理、治理的基本法律规则,预防公司出现控制权争夺。
课程内容包含:“大股东黑小股东的16个套路解析”和“公司控制权争夺实务”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大股东黑小股东的16个套路解析
一、公司控制权争夺的对象
二、大股东黑小股东的16个套路解析
套路一:恶意不分红
套路二:滥用表决权,不按出资比例分红
套路三:恶意转移公司主营业务
套路四:恶意转移公司核心资产
套路五:恶意规避股东优先购买权
套路六:恶意增资稀释股权
套路七:设立子公司间接除小股东权利
套路八:通过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套取公司利润
套路九:不开股东会,直接做决议
套路十:伪造小股东签名,私自做决议
套路十一:滥用表决权罢免小股东委派的董事高管
套路十二:滥用表决权,加速小股东认缴出资的期限
套路十五:滥用表决权,剥夺小股东的权利
套路十六:恶意抽逃出资
第二部分:公司控制权争夺法律实务
一、公司控制权的案例
二、通过股权设置实现控制公司
三、表决权控制
四、代表权控制
五、印章控制
六、协议控制
七、经营权控制
(以实际授课内容为准)
听课途径1:小鹅通平台
听课途径2:千聊平台
唐青林 律师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手机:18601900636
座机:010-59449968
邮箱:tangqinglin@yuntinglaw.com
(1)《经营者对服务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张新宝、唐青林,载《法学研究》2003年第3期;
(2)《共同侵权责任十论——以责任承担为中心重塑共同侵权理论》,张新宝、唐青林,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04年第2辑;
(3)《推进商业秘密法治保护更好的激励技术创新》《光明日报》(2023年4月22日);
(4)《保护商业秘密鼓励企业创新》,载《知识产权报》(2023年5月10日第八版);
(5)《科技新时代》2023年4月刊《科技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可请求惩罚性赔偿》;
(6)《科技新时代》2023年5月刊《科技企业建立保护体系的必要性及采取保密措施的主要方式》;
(7)《科技新时代》2023年6月刊《司法保护商业秘密促进科技创新》;
(8)《科技新时代》2023年7月刊《我国商业秘密案件在司法判决高额赔偿的积极意义》;
因为唐青林律师在公司法和商业秘密法律领域的广泛影响力,被包括中国国家通讯社新华社等在内的全国性媒体和杂志报道:
(1)2018年被《民主与法制时报》以《唐青林:商业秘密的守护者》为题做了专访报道;
(2)国家通讯社新华社(新华网)在2022年1月以《唐青林律师:构建固若金汤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为题,对唐青林做了长篇的专门报道;
(4)中国司法部下属《法律与生活》杂志(全国发行)做了人物专访《唐青林:从计算机软件工程师到商业秘密领域专家型律师》,报道了唐青林在商业秘密领域取得的杰出成就;